劳动合同按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此项工作完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其中一种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况下,职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职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职工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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