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全总《职工劳动权益手册》
农民工与本单位其他职工一样享有加入工会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工作岗位、户籍、工作时间等条件限制农民工加入工会。农民工也可以在劳务输出地或进入城市的第一站劳务市场源头入会,就业后将会员关系接转到工作单位。因失去工作岗位返乡的农民工会员,应及时在用人单位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公章,连同《工会会员登记表》一并在返乡的时候办理会员关系接转手续,将会籍接转至本人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工会管理。重新就业的农民工会员,应及时将会籍转接到新的用人单位工会。
劳务派遣工可以选择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或者用工单位工会。劳务派遣工参加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的,在派遣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可以委托用工单位工会代管,劳务派遣单位工会与用工单位工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对会员组织活动、权益维护等的责任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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